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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发布审核制度

根据国务院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本网站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时,必须遵循下列制度:

一、建立由网站管理员、栏目管理员、责任编辑、编审四级管理的机构,分级负责。网站管理员负责对栏目的设置和栏目权限的分配,明确栏目的内容和范围:栏目管理员负责所属栏目信息进行审核、编辑、归类,如实记录信息发布的单位、时间、内容、账号、IP地址、电话等信息;责任编辑负责对栏目信息 24小时的管理和检查,发现错误及时纠正,发现有害信息应做好备份,同时报告公安机关;编审负责网站全部内容的审核、把关和监督,同意后才能发布。

二、实施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。发布的信息采取先审核后发布的举措,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,批准发布的信息资料需全部备份,记录保留60天,发现问题于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,备份之后,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提供。

三、实行版主负责制。网站指定专职人员充当版主,版主负责对栏目登载的信息人工过滤、筛选和监控的责任,发现有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有权暂停中止发布。

四、建立单位责任制。按照“谁运行谁负责、谁主管谁负责、谁维护谁负贵”的原则,签订“网站内容维护更新责任书”,明确栏目内容和管理范围,分工协作。

五、用户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;

1、反对宪法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:

2、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
3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4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5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
6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
7、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
8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
9、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;

六、自觉接受自治区、地区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,

七、根据网站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,本制度将适时予以修订。本制度由广州尚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